文学论文的写作,从阅读开始。美国学者哈罗德·布鲁姆在《西方正典·中文版序言》中,曾对阅读有这样的定义:“阅读在其深层意义上不是一种视觉经验。它是一种认知和审美的经验,是建立在内在听觉和活力充沛的心灵之上的。”这一要求提醒我们,真正的阅读,源于内在自我的建构和培育———学术自我的起点,也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生发出来。
但是,随着现代学术体制的建立,在上述“真正的阅读”之外,又有职业化的阅读。它更多指向体制化的学术生产要求,阅读的目的是生产一种可供检视和评价的学术产品。也因此,文学阅读和文学研究的方式与其他学科逐渐趋同,其特殊性亦随之被弱化了甚至消失了。
面对这种趋同性,欧文·白壁德表达过忧虑,他的学生T.S.艾略特则进一步实践和拓展了老师的主张。艾略特极富思想与语言个性、保留了部分传统性的言说方式,将文学批评扩展到了人生及社会层面———这种不同于当今一般论文的学术写作,或许可以提供另外一种范式的启发。
此外,形式和规范的意义是有限的,不能取代“真正的阅读”,而且其本身也是历史化的产物,不是唯一的。文学具有区别于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的特殊性,同时也显示出在文学研究中实现这种特殊性的可能。
当下文学的研究方法,一般可以分为外部研究和内部研究两种。外部研究一般从文学和传记、心理学、社会、思想、其他艺术的关系展开,着眼于文本之外的因素,对文本的分析,在作者、作品及上述因素之间构建起一种因果关系。这一范式,主要受到十九世纪实证主义和科学发展的影响。在中国学术传统中,汉学、朴学大概也可归类到这一范畴下。
与此相对,韦勒克主张的内部研究,“把文学作品作为一个交织着多层意义和关系的复杂的艺术整体,强调文学艺术本身的价值以及对其进行审美判断的批评研究。”韦勒克将文学研究的方式大体分为四个层面,即声音层面、形式及其意义层面、意象与隐喻以及文学文本中通过想象、虚构而创造出来的那个“世界”,并具体讨论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、谐音、节奏和格律、文体和文体学、意象、隐喻、象征、神话等问题。
上述两种研究方式,衍生出四种不同的文学论文形式。
第一种是考证类论文,以考察故事原型、版本之流播迁变、作者、人物乃至语言为要旨。
第二种是文本解读类论文,着眼于文本所构成的意义世界的内部解读与阐释。文学文本并不仅仅是思想史的材料和载体,在语言到文学思想的中间,还有漫长的道路。探究文学意义世界的构建和发生机制,是文学研究的重要工作。
第三种是理论+ 文本类论文。这类论文,主要是借助二十世纪以来的各种文学理论,进行文本阐释。这一做法,虽然能部分弥补传统研究的某些视角缺陷,却也容易落入理论先行的窠臼中。使用理论话语,依然要以阅读为起点。也只有这样,作为文学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,才能够保持其应有的学术性与“文学性”。
最后一种论文形式,则是上述三种形式的混合体。事实上,文学研究论文往往不会单独使用某一种方法。
有价值的文学论文,并非先从形式出发,而要从问题本身出发,择取相应的研究视角和手段;在符合学术规范的同时,又不失思想个性。也正因如此,才更要强调:形式的意义是有限的。
(整理/ 王一丹 项天鸽)